各二级学院:
为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,激发和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,根据《贵州交通职业大学奖励学分管理实施办法(试行)》的相关要求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—、申报对象
2023级、2024级全日制和弹性学制在校学生。
用于申请奖励学分的奖项、证书及其他项目的获得时间:2023级为2025年4月23日以后、2024级为入学以来。
二、申报流程
1. 学生提交申请材料。符合申请条件者参照《贵州交通职业大学奖励学分管理实施办法(试行)》的有关奖励学分项目和学分标准提出申请,填写《贵州交通职业大学奖励学分申请表》(见附件1,仅需一份),经指导教师或活动组织负责人推荐后,将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一并交所在学院审核。
2. 学院审核。各学院于5月25日完成审核并将申请材料和附件2《贵州交通职业大学2023级、2024级奖励学分汇总表》(纸质和电子版)交至教务处T2教学楼三楼牟师维老师处;
3. 教务处认定。教务处于5月29日前完成各学院汇总数据的复核、认定工作,对经审核认定获得奖励学分的学生名单及具体项目进行公示。
三、具体要求
1. 各学院需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安排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至教务处,逾期不再受理。
2. 各学院务必督促学生将申请表中相关信息填写准确、规范,并由所属相关单位补全相关审批手续。对于审批手续不完备、申报材料不齐全等问题,教务处将予以退回至有关单位补全,后再作审核,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完备材料的单位,将按照逾期未提交材料处置。
3. 各学院请务必保证最终提交汇总表填写的规范性与准确性,如获奖项目名称需使用官方、全称,不可填写简称。汇总表中的单位负责人签字与单位签章需完备。
教务处
2026年5月19日
来源:教务处
一审:陈兴辉
二审:何会福
三审:雷建海